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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班收入不菲 纳税者寥寥无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9:10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许鹏)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漫长暑假,名目繁多的各种特长班、培训班、补习班也纷纷火爆登场,其中,一些“悄无声息”的个人办班更是遍地开花,相当一部分具有外语、绘画、音乐等特长的老师,在假期里办起了各类特长班、补习班,由于家长望子成龙成凤心切,办班收费也是水涨船高,办班者可谓“日进斗金”,在暑假“黄金期”里赚了个盆满钵溢。而笔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此类个人办班者主动申报纳税的几乎为零。

  省会王女士的小女儿在假期上了一个手风琴班,是由一幼儿园教师在自己家开办的。她粗略估算了一下这位老师办班的收入情况:孩子每周上两次课,每次有10名孩子左右,且周六周日分四班,如果办一个有20至30人规模的补习班,每名学生每次上2个小时(一节课),每人交20至30元学费,一个月下来就是12000至27000元!有能力的教师还可以多办,如此“月进万金”不在话下。

  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如此多的个人所得,却都进了个人腰包,并没有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

  石家庄市地税二分局的王政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像这样的办班收入应该按“文化体育业———其他文化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那么一个月下来,一个办班者就偷漏税约400至800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6]658号文件:“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无论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正式批准,所有的办班者都应依法缴纳相应的税收。但实际上,由于个人办班者的隐蔽性、流动性较强,加上办班者个人纳税意识淡薄等,个人办班者往往成为“税收黑洞”。

  笔者了解到,虽然这方面的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且税法中对偷税、漏税者有法定的处罚规定,但税务部门没有接到过相关的任何举报,税务部门更没有人力去逐一进行调查处理,因此,他们希望社会各界能联合监督,从源头上加以监控,以防止税收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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