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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上盗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5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申美宁实习生路云)乘坐飞机时,趁人不备,将行李舱里一黑色旅行箱打开,拿走里面的5万元现金后,转移至一个杂物袋内。莲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以盗窃罪,依法一审判处童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30岁的童某,男,家住河南省罗山县,无业。今年3月21日,他乘坐上海至西安的2160次航班,途中他趁07D座的乘客汪某不备之机,将汪放在12排行李舱内的黑色旅行箱打
开,盗走现金5万元。之后童某将赃款转移至10F座后背的杂物袋内。

  飞机降落后,童某害怕自己的犯罪行为被发现,未敢将赃款带走。当他走下飞机后即被机上乘警抓获,破案后被盗赃款已发还失主。

  法院认为,童某盗窃现金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本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盗窃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遂对其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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