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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商一房卖二主 赔了夫人又折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4:3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文波)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玩弄一房卖二主的伎俩,结果自食其果。市一中院日前一审判决,该开发商不仅返还业主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已支付的200万元购房款,还要另外赔偿100万元及其他费用4万元。

  2001年5月,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与新协房产签订购房协议,购买了位于西城区金融街投资广场B座的一套商品房,双方约定新协房产应在房屋办理入住手续一年之内为台巨公司办理
产权过户手续。但开发商未按期给该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3年初,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将开发商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新协房产未履行。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向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新协房产已于1998年12月将该房出售给另一家公司,该房产权已登记在别人名下,且房产已被依法查封。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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