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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说无凭换包间 买单有了大麻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5:30 扬子晚报

  26日晚上,南京市民郎某与4个朋友到湖南路附近一家KTV唱歌,其间他的包间从小包间换到中包间,又从中包间换到大包间,不想最后因为“口说无凭”与店方闹起了价格纠纷,出了KTV又到派出所。

  据郎某介绍说,26日晚8点左右,他和4个朋友来到湖南路上一家KTV包房唱歌,他们5人起先要了一间小包间,店方说明其最低消费是380元,经讨价还价,店方同意在380元的基
础上给他们打8折的优惠。之后店方告诉他们这间小包间已经有人预订了,于是建议他们换到中包间,并承诺仍按小包的价格计算。之后,店方以同样理由让他们换到大包间,价格依旧不变。谁知在结账时,店方要求他们以中包间的价格打8折来付钱,即付款464元。而他认为应该用小包间的价格作为基价,即付款304元。

  而该KTV当班负责人叶经理却声称,当晚,郎某一进小包间便要求店方打折且获得同意。随后,他们又觉得小包太挤,主动提出换包间,当班经理明确告知中包间最低消费是580元,依旧可以打8折。而郎某等消费了一个多小时后,店方的确派人与他们磋商,这个包间已有人预订了,希望他们再移到大包间,价格维持中包价格不变,郎某也欣然同意。叶经理一再声明该店有明码标价,而且解释得很清楚,起初“小换中”纯属消费者自愿,店方只是后来和他们协商“中换大”,且事先声明仍按中包价格来收费。“我们一再让步,甚至要求郎某仅付375元的酒钱,但是他执意不肯付。”

  其实,不管是小换中还是中换大,要是调换时白纸黑字写下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纠纷。消费者在消费时不要相信商家的任何口头承诺,而商家为避免发生纠纷,也应主动在单子上标注下自己的承诺。实习生 解亮 周锴 本报记者 晓林 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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