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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10遍情书我就不告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5:30 扬子晚报

  本报讯西安某公司经理陈天哲将偷传自己情书上网的公司员工小程告上法庭。7月22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宣判了这起全国首例私人信件被公布于互联网的官司。法院判定被告赔偿陈天哲精神损失费1元,而对于陈某要求小程罚抄10遍情书的请求,法院没有予以支持。事情本来尘埃落定,没料到又起波澜,当事人陈天哲昨天来到南京,准备把在南京发布情书的“元凶”崔某告上法庭。原告没有公布情书

  昨晚8点左右,记者见到了刚到南京的陈天哲,他告诉记者:去年他认识了一名南京网友崔某,崔某那时正好到西安洽谈生意,两人都有书画方面的爱好,崔某于是常到陈天哲公司玩。而小程是与陈天哲关系最为密切的员工,所以崔某也和小程熟悉上了。公司搬家的时候,小程看到陈天哲以前写的13封情书,以为没有用了,就拿走给崔某看。而崔某把他的5封情书编辑之后,回到南京在网站上发布,结果被许多网站转载,引起了轩然大波。陈天哲在西安告了小程之后,发现“元凶”竟是崔某,于是他赶到南京欲起诉崔某。女网友称纯是无意记者随后约见了崔某,她是一位20多岁的女子。她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公司正好派她到西安办事,在网上她认识了陈天哲,因为和他有美术、书法、文学方面的共同爱好,所以谈得比较投机。看到小程给她的情书之后,觉得文采很好,挑了5封信加以编辑,今年1月份回到南京之后发布到了网上,当时纯是出于欣赏,想与其他网友共同分享,根本没料到事情会这么严重。当她得知陈天哲把小程告上法庭之后,6月份写了一封信给陈天哲,向他说明了事情经过,并表达了歉意。当记者告诉她陈天哲已到南京欲告她时,崔某更是无比惊讶,没想到他这样较真。今日上午正式起诉

  陈天哲告诉记者,如果崔某同意抄他的情书10遍,他也可以不追究崔某责任,但是他在西安告小程时,要求小程抄10遍情书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大概南京法院同样不会支持他的要求,因此现在他的要求就是崔某最低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记者随后把陈天哲的想法告诉了崔某,崔某认为,抄10遍情书太折磨人了,不会同意。非常想和陈天哲私下解决,比如请他吃饭并且当面道歉,或者赔几千元都可以,但1万元太多了。今日上午,陈天哲来到白下区法院起诉崔某,索赔8000元。(杨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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