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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合分手 女子雇拥凶手报复前男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5: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7月27日消息(记者周羽通讯员黄宇亭)近日,江西上犹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被告人钟某、蔡某、刘某、曾某等人有期徒刑或拘役。

  2004年6月7日晚,上犹县城某摩托车行老板田某在店门口被两名陌生男青年持刀砍成轻伤甲级。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犯罪嫌疑人钟某、蔡某、刘某、曾某等人渐渐浮出水面,他们辗转重庆、贵州、福建等地将涉案嫌疑人抓获归案。原来,犯罪嫌疑人钟某
与田某原系恋人,因感情纠葛两人分手,钟某心生怨恨,遂产生报复念头。2004年6月2日晚,钟某将这一想法告诉朋友蔡某,商定由蔡某雇凶实施报复。6月7日晚,曾某、刘某持刀将田某砍伤后潜逃。案发后第三天,钟某在福建泉州将5000元“辛苦费”如数付给了蔡某。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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