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踩点晚上行窃破烂王摇身变大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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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22:5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白天以收破烂为名踩点,夜间行窃价值12万余元的财物。今天上午,记者从顺义法院获悉,王某等5名外地来京人员因盗窃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王某等5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白天在顺义区走街串巷收购废品,同时“侦查”各地的情况,晚上进行盗窃活动,于2004年9月间,先后行窃13次,窃得变压器(3台)、喷灌管、架子管、钢筋等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等5人13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作者:哈建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