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建筑经证实 可获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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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49 乌鲁木齐晚报 | |||||||||
自家的窗户被邻居家新盖的房子遮住了,沿街的门面房又向外扩张了——若是今后碰到这样的问题和现象,乌鲁木齐市民就可拨电话向市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举报,一经执法机关证实,举报市民还能得到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记者7月27日从乌鲁木齐市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凡市民认为可疑的建筑物,都可以拨打各区行政执法局电话举报,但举报的违法建筑必须是以往行政执法部门
据乌鲁木齐市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所谓违法建筑,是指不具备“两证一书”(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的正在建设或已经建设的建筑物,其中包括未经土地部门批准的新建房屋和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加建房屋。据了解,根据群众举报和执法人员检查,目前首府违法建筑以加建的形式居多,占到案例的60%左右。 而此项乌鲁木齐市政府根据《乌鲁木齐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制定的新规,则可以制止目前较为严重的违法建设行为。:(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李云辉 马妤洁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