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散发不实传单"搞臭"开发商 业主输了名誉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3:07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一位业主因为对开发商不满,便印制言词激烈的传单四处散发,以阻止业主大会的召开。开发商随即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这位业主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该业主必须更正传单失实内容,为开发商恢复名誉。

  1999年时,嘉泰德实业有限公司在南京六合区开发建设了嘉泰商厦,并将商厦的一、二层部分商铺出租给了众多业主。今年5月,开发商将业主王滨(化名)告上了法院,要求法
院判令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该公司诉称,他们在今年5月13日发现,王滨印制了《大小业主要切实行使自己的神圣权力》的不实传单散发给商厦的业主和经营户,严重毁坏了开发商的名誉和企业形象。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开发商在将商铺出售后曾委托相关物业公司对商厦进行管理,不过该物业公司没有资质,业主大会也一直没有召开。在这期间,商厦公用地面和墙面的使用收益也一直由开发商管理,而并未向其他业主公示。开发商的行为引起了不少业主的不满。

  今年4月初,开发商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但随后众多业主都收到了传单,传单上鼓动业主不要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这最终导致该商厦业主大会未能如期召开。经过调查发现,王滨的确参与了传单的制作和散发。而传单中部分内容失实,缺乏事实依据,且用词较为偏激。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滨对开发商的物业管理现状不满,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提出,而不宜采用制作、散发具有不实内容的传单方式来表达个人意愿;另一方面,开发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并未委托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商厦进行管理,以及未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自然会引发业主的猜疑,也存在一定过失。

  近日法院判决,王滨将散发传单中的不实内容进行更正,张贴于商厦的各层入口处,为开发商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作者:江民 马乐乐

  (来源:现代快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