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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唐港将从9月10日起恢复使用唐山港港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8:07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 (驻唐山记者 赵锡臣 张鸥) 记者于7月29日下午在唐山市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05年9月10日起唐山将停止使用“京唐港”港名,恢复使用“唐山港”港名。唐山港下设两个港区,即京唐港区和曹妃甸港区。

  唐山港始建于1988年10月。1992年10月,国务院以国函[1992]156号文件批准“同意唐山港口岸对外国籍船舶开放。”1993年7月17日,北京市政府与唐山市政府签订了联合建
港协议,同时改名为京唐港。

  随着唐山市经济布局向沿海推进的实施,为充分利用难得的深水岸线资源,唐山市提出在曹妃甸建设深水泊位和开发临港工业区。这一工程得到河北省委、省政府的同意和大力支持,并将其列为河北省“一号工程”。2004年底,曹妃甸港区建设被国家列入《渤海湾地区港口建设规划》。曹妃甸进口矿石专用码头工程项目于2005年3月29日,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建设。按照曹妃甸港区的总体规划,将建设25—40万吨级矿石码头4座、30万吨级原油码头2座、5至10万吨级煤炭码头16座及万吨级LNG码头。目前,曹妃甸港区建设进展顺利,2个25万吨级深水矿石泊位将于今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曹妃甸港区将成为唐山市一个新的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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