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合伙买车作案“股份制”分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1:33 新京报

  5人按买车时出钱比例分配赃款

  本报讯(记者刘建宏通讯员万云)五名同乡购买一面包车每天沿着三、四环路,盗窃路边车辆中的物品。

  海淀警方称,5人集资买车,盗窃所得赃款按买车时的出钱比例,实行“股份制”分
配。

  今年5月,中关村大街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毛老六”伙同同乡专门盗窃车内物品。便衣民警随即与刑侦支队西部队侦查员设伏蹲守。民警发现“毛老六”经常与四名男子驾驶一辆面包车早出晚归,偷盗车中物品。

  27日下午3时,便衣民警把守在中坞村的路口。两小时后,5人驾车外出。通过车窗,民警发现毛老六和其他4名同伙也都在车上。当小面行至闵庄路口,民警迅速控制了小面上的5人,并在车上起获了自制道钉、冲击钻钻头、自制撬棍、菜刀等工具。

  几人供认,小面是他们集资买的,并按照出钱的多少实行“股份制”,每回盗来的赃款按照各自的股份“分红”。5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