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爆炸女法官毁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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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8:2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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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陈军)“轰”的一声响,一个居民楼中发生了液化气爆炸,一名女法官被烧伤。女法官将爆炸归咎于液化气公司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将液化气公司告上了法庭。 7月28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瞎指挥”引起的索赔案。
原告是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的一名副庭长王女士。王女士介绍,去年5月26日早晨,她打开液化气炉做饭时,点不着火,就向负责灌气的液化气公司业务员韩某咨询。韩某表示,“里面有氮气,放一放就好了。”按照韩某的说法,王女士放了一下气。然而当她再次点火时,厨房里却发生了爆炸,王女士的脸和手被烧伤,屋里的一些财物也被烧坏。 王女士住院治疗23天,但脸部仍然轻微毁容。脸上和手上的伤给王女士留下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即使是夏天,王女士手上也要戴着手套。王女士要求液化气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和精神抚慰金等5万余元。 记者曾与液化气公司的韩某进行电话联系,韩称,平时他们都那样处理(指点不着火的情况),对于王女士被烧伤,他也没有办法。对于王女士的索赔,液化气公司认为,王女士索赔的证据不足,并表示将听从法院的判决。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