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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处罚继续盖违建,一公司负责人被责令具结悔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0:20 南京报业网

  通讯员栖行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一幢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居然在附近居民的一再阻拦和规划部门作出严厉处罚决定的情况下,一意孤行地“初具规模”了!

  近日,南京栖霞法院在对南京市规划局提出的一起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时发现,南
京迈皋桥老街集贸市场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遂对该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进行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据介绍,今年3月29日,南京市规划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南京迈皋桥老街集贸市场有限公司(下称集贸市场公司),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在栖霞区迈皋桥2号开工建设一幢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的3层室内农贸市场。

  举报还称,由于该楼距离迈皋桥3号教工新村03幢、04幢居民楼太近,不仅占用了小区通道,还将直接影响这两幢楼内居民的通风和采光。

  当天,南京市规划监察大队赶到现场,发现市民的举报基本属实,且遭举报的违章建筑已建至基础900平方米,监察人员当场发出了停工通知书。集贸市场公司也在两天后作出书面检查,承认自己的行为违反了《规划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并答应在未办理好相关手续前,不再动工建房。

  4月18日,市规划局对集贸市场公司违章建房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违法建设(施工)的综合楼(包括基础)(工程)900平方米,必须在2005年5月10日前自行拆除。”但其后,市规划局发现违章建筑不仅没有被拆除,反而被继续盖至两层框架。5月10日,市规划局再次下发督促执行通知书,责成集贸市场立即拆除上述违建,该公司也未能照办。

  7月8日,市规划局向南京栖霞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该院行政庭开始依法对规划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

  其间,承办法官到现场找到集贸市场公司有关负责人谈话,指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停止对外招租,听候处理。”并书面通知了有关当事人,在工地现场张贴了公告,同时也派人对现场状况进行拍照,集贸市场公司也当即承诺不再施工。

  7月25日,栖霞法院再次接到附近居民的举报,称集贸市场公司仍在利用双休日进行施工。

  当天,承办法官再次赶到现场,发现当时工地虽然没有施工,但工人和施工材料和工具仍在。

  7月26日,栖霞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认定市规划局申请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合法有效,裁定准予执行。并根据集贸市场公司的上述行为,依法对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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