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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轿车反“伤”车 “蓝鸟”引纠纷两家谈不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0:45 宁夏日报

  一辆花了20多万元购买、还在保修期内的尼桑风神蓝鸟轿车,今年5月18日被送到地处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的售后服务中心———宁夏东风日产京胜专营店进行保修。没想到,第二天竟被修车工开出去后撞了……该专营店在修好车的基础上,决定给车主赔偿5000元;而车主方却要求赔偿车辆损害后的贬值损失12万元。双方因赔偿额度的悬殊太大,而无法坐下来协商处理此事。

  据了解,该车是石嘴山丰本(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于去年4月购买的。今年5月18日,因发动机有些响声,司机将车送进了购买车的东风日产京胜专营店进行售后服务。5月19日,车主方就得到消息称,车被撞坏了。车主方赶到出事地点,从车胎印迹表明,车是从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的一个四车道转向六车道时,因车速太快,冲出路面,撞在路对面的一个墙垛子上。墙垛子从根部被撞倒,车的驾驶座一侧损毁严重,车的两个前轮都爆了。车主方向报社反映情况时表示,车撞在墙垛子上,底盘严重受损,车的操作性、稳定性、安全性都受到影响。修理工根本没有道理去试车;而且,专营店未经车主方同意就去修车,换上去的配件也未经车主方确认。据了解,车主方曾要求换新车,被专营店拒绝。

  记者采访时,该专营店售后服务部侯经理对车主方的赔偿要求和车的受损情况用了“张着血盆大口”和“擦伤”一词来形容。侯经理介绍,该专营店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是修理工试车时,不小心发生碰撞,属单方责任事故。据有关法令规定,在维修、保养中,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所以,将由该专营店单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出事后,该专营店抱着积极处理的态度,给车主方提供了代步车,车主方的司机也来了两三次,看车修得怎么样了。5月20日,该专营店花了1.2万元将车修好。专营店打电话请车主来取车,并表示将赔偿现金5000元。没想到,车主方竟携律师而来,提出赔偿12万元的要求。这是该专营店无法接受的。

  车主方所请律师认为,该车在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是双方买卖行为的延续,依据《消法》:“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损害,应当给予赔偿。”而这类的损害赔偿不同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双方的主体地位也不同,所以,出售方在售后服务中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该车以近24万元购买,使用不到一年,在售后服务中被出卖方造成损害,经业内人士价格评定,仅能卖8万元左右。因此,提出12万元的赔偿要求并不过分。

  专营店侯经理介绍,他们修理此车所用零、配件均系东风日产原装产品,该专营店保证修理后车辆的质量,并承诺日后凡出现与本次事故相关联的任何问题,该专营店都会负责到底。认为修理后的车辆绝对不会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至于还要赔偿5000元,是因为该专营店也认为“的确是我们的失误,赔偿是从感情方面出发的,没有什么依据。”但车主方认为,车被损伤后,双方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该专营店不再是售后服务的主体,而是责任的一方。因此,他进行维修的行为及更换的配件应当由车主方认可并确认。

  目前,双方都不肯让步,处在僵持状况。如果近期还不能协商成功,车主方表示将诉诸于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瑞红杨蒴)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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