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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一文引发热议 消费者建议增设“群体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1:35 龙虎网

  【龙虎网讯】新闻提示: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成都召开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会议,征集有关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建议。会上,设立“最低赔偿”、“举证倒置”制度呼声最高。中消协表示,今年下半年,类似的调研活动还将在其他城市逐步展开。

  上月28日,本报在B5版头条位置以《“最低赔偿”“举证倒置”有望入<消法>》为题,对此
事进行了独家报道。文章见报后,引起广泛关注。众多读者纷纷拨打本报“修改《消法》,你有何建议”栏目参与热线84499000,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文章见报当天一大早,在某建筑公司工作的刘鸣就给南京日报打来电话。

  刘鸣说,中消协提出在《消法》中增设“最低赔偿”制度,这确实令消费者振奋。过去那种“退一赔一”的做法,表面上看消费者似乎没有什么损失,但实际上用户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已耗去了很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这些损失其实很难用金钱来计算。他自己以前就曾买到过不少存在质量问题的小东西,结果因为怕麻烦、怕折腾不起,最终只能忍气吞声。

  刘鸣同时建议,在增设“最低赔偿”的同时,最好能再增设“群体赔偿”制度。因为,现在有不少垄断性行业,经常会找出一些根本不合法的借口多收用户的钱。碰到这种情况,如果只是部分用户投诉了,即使是按照有望设立的“最低赔偿”制度来处理,对这些行业来说,还是不痛不痒。如果能增设“群体赔偿”制度的话,一旦有一个人投诉,就要求这些行业对所有受到同样权益侵害的消费者都给予赔偿,那他们的违法成本就会大大提高,以后肯定不敢再这么放肆地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了。

  市民王先生则对中消协提出的增设“举证倒置”制度表示赞成。

  “这方面我的体会太深刻了。”王先生说,上月17日,他带着自己花3980元新买的数码相机到海南旅游。结果只拍了10多张照片,就死机了,再也无法使用。回宁后,他找到该相机售后服务部,要求给个说法。没想到,对方坚称相机是人为损坏,要修的话,必须另缴1000块钱。“凭什么他们说是人为损坏,就是人为损坏?”王先生为此投诉到市消协。但市消协也很为难,按规定,要想明确责任,必须找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王先生打听后发现,本省根本找不到能检测这种相机的机构。而且即使送到外地检测,他还要垫付数千元的检测费。

  “要是《消法》规定了‘举证倒置’,店家也就不会这么横了,因为举证责任由店家承担了。”王先生说。

  市民孟先生表示,《消法》是一部关系到每一位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所以它的修改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与此同时,一些法律界人士也表示,他们对修改《消法》也有很大的热情,并打算认真研究后对修改《消法》提出一些系统的建议。

  作者:黄敏 邹伟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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