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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老汉与前儿媳结婚续:儿子公媳恶斗抢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0:16 温州新闻网

  晨报昨日独家披露的一文,引起了读者空前反响,读者纷纷来电发表看法,网友更是对此事展开讨论。昨日中午,59岁的丁老汉打来电话称,儿子丁桂宏前来抢走了他的小孙子,并且打倒了他的新婚媳妇占小东。

  “我孙子被儿子抢走了”

  昨日中午,远在高邮的丁老汉带着哭腔打来电话称,中午时分,他与前儿媳以及小孙子吃饭时,大儿子丁桂宏忽然来到他所租住的老屋,要求老汉将户口簿交出来,丁老汉拿出了户口簿。可丁桂宏拿到户口簿后又一把抱住小孙子称,“近墨者黑,不能与老家伙住在一起,否则会害了下一代,他要对自己的儿子负责,绝不能象他老子对他一样……”说完抱着小孙子就走,在一旁的占小东连忙上前阻拦。“丁桂宏像疯了一样,上前对准占小东就是两拳,并且踹了两脚,见占小东倒下后,丁桂宏抱起儿子一阵狂奔……”老汉在电话中说。

  后来丁老汉扶起新婚媳妇,拨打了11,据高邮警方介绍,他们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做了笔录,后来又赶至高邮城北,结果并没有发现丁家老大以及小孙子的影子,不过邻居称,丁家老大的确将孩子带回家中,他们听到孩子大声哭喊“爷爷、妈妈,快来救我……”

  小孙子电话中称想爷爷

  昨日傍晚时分,记者与丁老汉的大女儿丁红英联系上,丁红英称,大弟中午时分的确去了父亲那里,并从占小东怀中夺走了儿子,儿子现在她家中,整个下午,小侄子一直与她女儿在一起玩耍,很快乐。尽管大弟当初离婚时,儿子判给了占小东,但现在他们要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要回小孩。

  傍晚时分,丁红英让在她家的丁家小孙子与记者接通了电话,丁家小孙子很快乐地称,下午玩得很开心,让他不高兴的是,爸爸将他从妈妈怀中夺走后,还打了妈妈,他想妈妈与爷爷,他打算明天偷偷溜回家看一下爹爹与妈妈。

  高邮市人民法院2004年第1037号离婚判决书上明文规定,丁桂宏与占小东离婚后,婚生子与被告占小东生活至独立生活止,原告丁桂宏每月给付婚生子生活费150元,婚生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原、被告承担各半。

  老夫少妻曾与丁桂宏对打

  其实儿子与老子还有前妻之间的打斗已远不止昨日的这一次,记者在高邮采访时,丁家父子均称,两周前,丁家大儿子来到了父亲与前妻租住的老屋。据丁桂宏介绍,当时他看到原妻与父亲还有自己的儿子正在就餐,一怒之下掀翻了餐桌。开始父亲与原妻并没有声张,倒是他那10岁的儿子大骂丁桂宏,丁桂宏无法忍受,上前扇了父亲两耳光,见父亲被打,坐在一旁的前妻不答应了,她上前对准前夫的头部就是数拳,见前妻护公公,丁桂宏一把拽住前妻的衣领,用力一扔,前妻被他摔了3个跟头。

  占小东摔倒后,父亲先扶起媳妇,然后与儿子打起来。据丁桂宏称,当时他与父亲可谓一场恶斗,两人身上都挂了彩,由于丁桂宏人高马大,丁老汉根本不是儿子的对手,被儿子摁倒打了数拳,见丁老汉处于下风,占小东操起一把菜刀冲了过来。“我看她拿起一把菜刀,跟我拼命,赶紧跑出门去,其实我完全可以将她打倒,但好男不跟女斗……”丁桂宏称。

  丁老汉称,在这之前,大儿子与小儿子曾对他施暴数次,每次都是拳打脚踢,其中两次分别打断了他的两根肋骨。丁桂宏承认数次暴打了父亲,但并不承认打断了丁老汉的肋骨。

  儿子要告父亲破坏婚姻

  记者在高邮采访期间,丁家三姐弟明确表示,由于父亲将他们三人告上了法庭,为此他们非常生气,既然父亲不仁不义,丁家大儿子打算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院,理由是,父亲在丁桂宏未离婚期间,与儿子的老婆勾搭成奸,已经构成了“破坏别人婚姻罪”。

  昨日记者再次电话采访丁家三姐弟时,他们非常无奈地称,状告父亲一事,看来要夭折,这两天,他们特地找来律师,并前往法院咨询,结果被告知,因为丁桂宏已经离婚,倘若在离婚前状告父亲“破坏别人婚姻罪”,他们一告一准,可现在离婚了,没办法告了。占小东与父亲未领结婚证书前,他们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他们的“非法同居”,结果有关部门并没有采取行动,现在占小东与父亲领了结婚证书,他们的“非法同居”成了“合法同居”了……(记者潘瑞锴)

  读者、网友热议公媳恋

  晨报关于59岁公公娶儿媳一事的报道,在全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昨日共有500多位读者打进晨报的热线,就丁老汉娶儿媳一事发表个人看法。

  公媳恋有悖伦理道德

  读者:看了晨报的报道后,气得浑身发抖,这个公公太无耻了,连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丢失了,因为他霸占的是他前儿媳,这与霸占女儿有何区别……

  丁先生:媳妇与公公一样,狼狈为奸,人们就应该用唾液淹死这对伤风败俗的男女……

  读者:丁老汉必须为他的乱伦付出惨重代价,否则我们的道德家园将彻底被摧毁……

  读者:我与这位爬灰公公同龄,看了晨报的报道后,我气得连中饭都不想吃,给丁辣子发结婚证书,就是否定中华民族5000年的道德准则……

  赞成者也有保留意见

  手机尾号为941的读者:丁老汉与媳妇没有血缘关系,领取结婚证书是合法的,他们的婚姻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但他们在没有结婚前,特别是在公媳关系时,不应该有不正当的性关系。

  手机尾号为923的读者:公媳两人追求幸福,勇气可嘉,但他们在道德与伦理上说不通。

  电话尾号为967的读者:婚姻自由,既然公媳二人领取了结婚证书,说明两人的婚姻是合法的,但不能忘却他们是踩碎道德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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