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5件轻伤案件免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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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5:48 新民晚报 | |||||||||
为减少因伤害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三年来,杨浦区司法局让“老娘舅”介入调解——575件轻伤案件免上法庭 时下因婚姻恋爱、邻里琐事、债务等民事纠纷引出的伤害案件,有增多趋势。 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多为夫妻、邻居、同事或朋友,一旦上了法庭,往往导致夫妻成怨
到目前为止,杨浦区司法局在全市首创的将人民调解引入轻伤案件的调处,经与公安、检察等部门配合,3年来共有575件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两同事握手言和 张某和李某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今年3月的一天夜晚,张某与朋友喝完酒,在路上遇到了李某,张某借着酒意和李某发生了争执,并拔拳相向。李某左尺骨骨折,经验伤鉴定为轻伤。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轻伤案件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以往此类案件往往由检察机关作为刑事案件提起公诉,被害人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杨浦区“警民联合调处轻伤案件”的工作机制,派出所征得当时人同意后,将案件移送到街道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指出,张某和李某原为同事关系,并无原则上的利害冲突,此次张某打伤李某又与酒后冲动有关,建议调解解决。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而李某也赞同调解员意见,提出了书面调解申请。4月底,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自愿赔偿李某医疗费、验伤费、营养费等1.4万元,李某放弃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两人握手言和。 失足少年得挽救 年仅16岁的学生小方由于一时冲动,纠集他人将另一青年小段殴打致轻伤,触犯刑律,即将面临法律制裁。为了挽救这个失足少年,民警将这一案件移交给调委会调解。 受害人小段刚满20岁,正值成长期,遭殴打后造成左侧气胸,住院3次,做了两次大手术,花费巨大。调解员找到小段及其父母,和他们商量:小方是个还在读书的未成年人,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对他的前途造成影响,两家还将结怨一辈子,希望小段的父母能够原谅小方的一时冲动。 段母通情达理,她说,自己也不想追究小方的刑事责任,但是,家里已为小段用去近5万元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以及后遗症等都还是未知数,如果要调解,至少要对方支付8万元。 为此,调解员主持召开了调解会,两家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约定受害人小段放弃追究小方的刑事责任,由方父赔偿小段7.4万元。 调处成功率达92 %据悉,像这样在立案阶段就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缓和关系的例子还有很多。3年来,杨浦区各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621件伤害案件,调处成功率为93%,履行率为99.7%。 将人民调解引入轻伤案件调处的探索和实践,切实减少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既体现了对当事人诉权的尊重,也节约了司法成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邵宁 本报通讯员 何天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