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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为救同伴挥起螺丝刀 新婚男子被扎颅脑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48 龙虎网

  【龙虎网讯】本打算趁过年之机偷东西,发横财,未曾想却犯下人命血案。一个文盲、一个独臂残疾人、一个未成年男孩,三人将为他们企图投机取巧的心理付出惨重代价。昨日上午9时30分,本起案件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夜间血案

  根据法庭调查,三名犯罪嫌疑人王显伟、赵德化、李钢(均为化名)均来自安徽。其中38岁的赵德化年龄最大,小学文化,完全失去右臂;王显伟,26岁,文盲;而李钢犯案时尚不满17周岁,小学文化。2005年2月,三名老乡预备趁过年期间“多干几票”。2005年2月15晚,三人携带螺丝刀、小铁棍,来到位于王显伟暂住地附近的本市建邺区北河口53号,采用撬锁手段窃得VCD一台,价值190元。

  第二天晚,三人再次出动,在本市建邺区河北村48号,三人采取撬锁手段窃得电脑一台,价值1200元,以及棉被等物。赃物被三人藏匿后,李钢已离开犯罪现场,王显伟也正向不远的暂住地走去,只有贼心不死的赵德化又窜至本市河北后街4号院内,窃得运动鞋一双。

  就在赵德化欲离开时,住户及一些亲戚朋友回到家中,发现了赵德化的偷窃行为。据赵德化供述,当时几名男子将其按倒在地后一顿暴打。他向不远处的王显伟喊“救命”。王显伟在庭上交待,当他听到赵德化呼救时,心想不能不管,就上前欲将赵德化拉走,没想到自己也被户主及亲属打了一顿。王显伟“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遂拿出螺丝刀扎向一名青年男子。螺丝刀直入该男子的太阳穴,该男子当即倒地,周围一片惊恐。王显伟与赵德化趁乱逃走。

  两人来到李钢的暂住地后,王显伟意识到自己可能杀人了,他遂将此事告知两名同伙。事实证明王显伟的预料没有错,他使用的螺丝刀捅入被害人周强(化名)脑部长达13厘米。因颅脑伤势过重,医院的全力抢救仍未能挽回周强的生命。周强是被盗户主的一个亲戚,一个月前,他刚刚迎娶了自己娇美的爱妻。新婚燕尔的他被害时年仅27岁。周强去世后,建邺区相关部门表彰了其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行为。

  法庭激辩

  南京市检察院认为,王显伟、赵德化在盗窃途中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应升级为抢劫罪。两人应以盗窃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早已离开的李钢只涉嫌盗窃罪。受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苏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史梦莹免费为本案第一被告王显伟担任辩护律师;江苏南京环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峥免费为本案第二被告赵德化担任辩护律师。

  史律师提出,在三人偷得电脑、棉被等物后,赵德化独自一人再次实施盗窃行为。王显伟听到赵德化呼救后赶到现场,为阻止被盗户主及亲属的拳头才举起了螺丝刀,其行为与赵德化的偷窃行为无关,其真正的主观故意是阻止或反击户主及其亲属的拳头,而非救走盗窃被抓的赵德化,因此王显伟捅破被害人颅脑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追究刑事责任而非抢劫罪。

  汪律师提出,赵德化本人没有右臂,被抓后根本没有能力使用暴力反抗。由于其没有使用暴力,因此其行为不应构成抢劫罪而是盗窃罪。

  昨日同时出庭的还有被害人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他代表被害人家属向三名嫌疑犯提出了3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本案合议庭将择日判决。

  作者:曲可 洪唯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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