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籍修业期内不得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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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5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新实习生黄娜屈林)为了切实强化教育主管部门对中考招生情况的有效监督,市教育局再度重申各学校必须按规定要求建立新生学籍库,作为修业期满后发毕业证书、参加高考报名的依据,高中学生学籍原则上三年修业期内不得变更。 根据中招政策规定,各校建立的新生学籍库中必须包括所有在本校就读的学生。为了便于管理,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等各类学生要有分类标记,要能准确反映学生的各种信
各学校新生学籍库建立工作,必须于新学期开学4周内完成,9月底前上报所在区县教育局教育科汇总,建立各区县新生学籍库,各区县新生学籍库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和职成处汇总。 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档案资料,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籍库进行有效检查、监督,确保中招录取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阳光操作。 高中学生学籍,是修业期满后发毕业证书、参加高考报名的依据,务必强化管理,原则上三年修业期内不得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学籍者,要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