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父告六旬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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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6:32 新民晚报 | |||||||||
九旬老父患病住院,便将身份证、印鉴、存单、保险箱钥匙等交付其60多岁的儿子保管。然而病愈出院后,老人却发现大量存款已被转移至儿子名下。为此,刘老伯将60多岁的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恢复被儿子更换了户名的58.6万元银行账户。昨天,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生病住院 存款易主
今年年初,刘老伯因病住院,家在合肥的儿子来到上海照顾父亲。老人为防不测,便将身份证、存单、钥匙等重要物件交与儿子保管,并将存单及保险箱的密码也告诉了儿子。 孰料,4月下旬,老伯康复出院。这时他发觉自己银行存款清单竟被儿子篡改,他当即怀疑儿子侵吞了自己的财产。5月23日,老人前往银行保险箱清点财物时,发现了3张总金额达58.6万元的银行存单户名,赫然写着儿子的名字。 老人要求儿子恢复存单户名,而儿子却认为这些存款是老人自愿给的,两人遂产生了分歧。无奈,刘老伯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院。 儿子父亲各执一词 在法庭上,父子俩就这58.6万元存款的归属问题展开了激烈论争。刘老伯委托的律师认为,儿子利用父亲对自己的信任,擅自变更父亲的存款户名,将老父的财产占为己有,已经侵犯了父亲的财产权。 而儿子却辩称,这些存款是父亲自愿赠与的,根本不存在侵占一说。儿子的代理律师认为,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便应受到法律保护,受赠一方有权不予返还财产。 由于58.6万元存款的归属问题,原本的父慈子孝变成了法庭上针锋相对,让人不禁为之扼腕。据悉,正是由于这场纠纷,九旬老父身心俱疲,年过花甲的儿子也是疾病缠身,因此昨天均没有出庭。尽管法院尚未判定孰是孰非,但可以想见,这将是一场没有赢家的诉讼。 实习生 钟扬 本报记者 袁玮 【专家点评】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家庭生活中,赠与合同是一种较为敏感的法律行为,形式要件在其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昨天的开庭中,坚持“赠与”之说的儿子显然在举证方面有所欠缺。因此,无论是打算赠与或接受赠与,最好设定严格的书面合同形式,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