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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失恋过街桥上写情书 城管:公共场所乱画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2:24 北京娱乐信报

  

小伙失恋过街桥上写情书城管:公共场所乱画属违法

  写在过街天桥台阶上的情书。杨井鑫/摄

  信报讯(实习生杨井鑫记者汤慧梅)昨天,在朝阳区芍药居过街天桥北侧的每一个台阶上,都写有表达爱恋和悔过的文字,引得路人驻足观看。

  “我的脾气不好,请你原谅我1“我爱你1昨天下午2时,北四环芍药居附近的过街天桥上虽人来人往,但每个台阶上的字迹仍清晰可见。在天桥北侧的每级阶梯上,都留下了名为“小黄”的至死不渝的“誓言”和充满忏悔的话语,密密麻麻地从下到上排成一线,共有40多句。有的句子表示自己的心意,有的恳请女孩的原谅,所用的言辞体现了一名小伙子失落的心情,吸引了不少路人观看。

  据在天桥下摆报摊的摊主张先生介绍,昨天下午1时左右,有个20多岁的小伙子,走到天桥下时,突然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支黑水笔,蹲下后就开始拼命地沿着台阶写着什么。“当有人过去看时,他仍旁若无人写得特别投入。”

  “估计他可能是失恋了,所写的话语也都是表示自己对一位姓张的女孩的爱意和歉意,这都成了桥上的一道独特风景线了。”张先生说,那个小伙子写完后,什么话也没说就离开了。

  “失恋不失志,你可以用其他的方法去表示或者发泄,但不能破坏公共环境,写在地上也不雅。”经过此处的一位路人说。

  朝阳区城管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的做法属违法行为,他们到现场调查后,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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