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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中的哥亮匕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8:18 扬子晚报

  本报讯在营运中与乘客发生纠纷,一的哥竟拿出非法携带的匕首“吓唬”对方。昨天,这名的哥被南京公交治安分局依法给予治安警告的行政处罚。据悉,这在南京还是第一次。

  7月25日晚上11时许,天津某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来宁出差的田先生、刘先生等三人,在经五路拦乘了南京某公司朱某驾驶的出租车。的哥朱某驾车驶过玄武湖隧道后,田先生让其向右转,但驾驶员朱某仍将车停在左转弯车道上。这时,坐在车后排座位上的刘先生走下车
,绕到驾驶员车门这边,质问驾驶员“为何让你右转,你还左转”,同时用手拉朱的胳膊。朱的哥因为在乘客刚刚上车时就闻到他们身上有酒味,担心客人借酒“闹事”自己挨打吃亏,就突然打开车门,从座位下拿出一把十几厘米长的匕首,对着刘先生喊道:“你要是敢动手,我就捅你”。见此,车上的田先生等人顿时都愣住了,随后拨打电话报警。公交治安分局光华门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开展工作调查取证。经查,朱某今年39岁,未办理治安学习卡,属违规营运。匕首是他从市场上买来用于切西瓜的,经有关部门鉴定是属于管制范围的刀具。(交治宣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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