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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为女“拔闯” 一耳光打出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1:05 今晚报

  本报讯认为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其他同学的欺负,一家长气愤地找到对方同学质问,在激动之下扇了对方一记耳光。这一记耳光导致双方对簿公堂。东丽区法院日前对此纠纷进行了审理,一审判令打人家长赔偿受伤学生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等计3000余元。

  据原告奇奇(化名)诉称,奇奇与被告田某的女儿微微(化名)是本市东丽区某小学的同班同学。今年1月11日上午10时许,奇奇在楼道内吵闹,微微上前制止,双方发生矛盾。
后老师及时找双方谈话,将此事平息。中午放学后,田某来到学校,班主任老师对其说明了事情经过及处理意见。这时,田某见奇奇在一旁,便上前质问其为何欺负微微,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其间,田某随手抄起墩布想打奇奇,被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夺下,但田某顺手打了奇奇的左脸。后奇奇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经鉴定,奇奇的损伤为轻微伤。奇奇认为,田某对其殴打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身心健康,田某应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赔偿。为此,奇奇诉至法院,要求田某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5300余元。

  法庭上,被告田某辩称,奇奇生性顽劣,经常追打其女微微。事发当日,她只是拿墩布吓唬奇奇,未料其破口大骂,她情急之下才打了奇奇的耳光。事后,她弟弟出面调解,并主动带奇奇去医院看病。此后,奇奇又去其他医院住院就医,故意扩大开支。所以,田某只同意赔偿奇奇经济损失的合理部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奇奇与田某之女均系未成年人,双方发生矛盾后,学校已予以处理。田某作为家长为此事再到学校找奇奇质问并打伤奇奇,对此,其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奇奇作为学生辱骂他人,违反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应给予批评。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孙启明徐蕊 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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