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学生为还上网欠债抢劫杀人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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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9:45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8月6日电(向贵平、张桂林)重庆一中学生因迷恋上网,欠下同学一笔钱,而为了还债竟抢劫杀死一名收电费的老人。日前,这名年仅16岁的中学生田某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田某住在忠县黄钦乡白高村。据他的父母介绍,田某原来也是一个很听话的好孩子,学习成绩也不差。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镇上开了一些网吧,田某先是偶尔与同学一起去玩
2005年2月5日上午,同村62岁的刘某到田家收取电费,一直为筹钱还债头痛的田某想到刘收电费身上肯定有钱,遂产生抢劫刘某的念头。刘在田家开完电费单离开后,田某即拿出一把锄头尾随其后,当刘行至田家旁边的公路时,田某抡起锄头从刘身后猛击其头部,将刘打倒在地,并将刘推下公路边的岩坎,致其死亡。随后,田某抢走刘身上的56元现金及价值800多元的手机逃离现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