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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长期在学校附近偷袭抚摸女师生胸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0: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实习生 孙平新 通讯员 蓝图) 为满足个人欲望,一男子长期“蹲点”在学校对面的小巷内,频频将“咸猪手”伸向路往的女师生,导致全校数百名女师生闻之色变、人心惶惶。在溧水警方严密布控下,“袭胸色狼”落网,可就在案件审查进展一切顺利之时,色狼之妻突称他患有精神病。日前,溧水县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

  据法庭调查,刘军第一个妻子是父母包办的,婚后他主动提出离婚。离婚后,刘军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妻子王芳。婚后不久,王芳生了个女儿。

  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清晨,刘军骑车来到学校对面小巷内,看到两名女生一前一后从巷子那头走来,在与前面一个女生擦肩而过时,他飞快地在那女生胸部摸了一把,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抓摸了后面一个女生的胸部。

  第一次尝到甜头的刘军此后越发肆无忌惮。今年4月7日清晨6时许,初三女生薇薇像往常一样准备穿过巷子去上学。刚进巷子。薇薇还没反应过来,刘军就伸出右手在薇薇的胸部用力挤摸,薇薇吓得用手打掉刘军的手,跑出了巷子。

  事发后,薇薇向班主任说了此事,班主任立即带她向警方报案。溧水警方接报后,立即将刘军抓获。

  审查中,刘军交代了作案经过。就在案件进展顺利时,刘军家人突然反映说,刘军在今年春节前从脚手架上跌下,头部受伤,精神不正常。

  为明确作案时刘军有无精神疾病和刑事责任能力,溧水县公安局提请南京市脑科医院精神科对刘军进行鉴定。今年5月26日,南京脑科医院出具了一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认定刘军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刑事责任能力。7月22日,溧水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军在2003年上半年至2005年4月7日期间,先后9次前往溧水县某镇某中学附近小巷内,1次到该镇某村口高速公路的桥洞内,强行抓摸从此路过的中学女学生、女教师共计11人的胸部等部位,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判处刘军有期徒刑2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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