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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聚餐成集体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3:15 新闻晚报

  一家9人周末共聚晚餐,结果却集体进了医院。一家9人食用了在超市购买的生鲜食品后,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及发热等症状,于昨天早上7点半住进武警医院。

  事件:餐后呕吐腹泻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上海武警总队医院,9名食物中毒的家庭成员正在接受输液治疗。

  急诊外科的主治沈医生告诉记者,这9个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现象,其中5人较为严重,还伴有发热现象。经验血后确认为胃肠道感染,初步断定是食物中毒。目前,这9人需要输液留院观察,但生命体征较为稳定。

  今年14岁的汪超告诉记者,7日晚上,姑姑谯女士一家请亲戚聚餐。当晚7点左右,一家10口人聚在一起吃饭,鸡翅膀、牛肚、猪耳朵、凤爪等食物都是从易初莲花虹桥店买来的。

  晚饭后,大家没有任何不适症状。但凌晨2点半左右,汪超突然觉得肚子痛,浑身发冷。跑了六七次厕所,到最后就只能趴在卫生间内。

  到医院后,汪超才发现,除了姑姑因为当晚吃得少逃过一劫外,其余的9人都出现了一样的状况。

  超市:熟食管理严格

  易初莲花虹桥店的谢店长告诉记者,卫生部门已于昨天上午10点半到店内检查。从相关手续、进出货单等情况来看均符合标准。店内对生鲜食品的保管有严格的要求,每天早上8点进货,并且会登记进货量。晚上8点后会把没售完的货物进行对折处理,争取把货物能全部出售。如果还有剩余,将会严格按照卫生食品法进行销毁,同时登记销毁量。

  谯女士告诉记者,7日上午10点她从超市购买了这些食品,回家后直接放进了邻居家的冰箱,一直到下午才拿出来食用,她认为“不可能是因为自己储存不当导致食品变质。”

  目前,超市的相关负责人得知多人出现不适后,立刻派人到医院慰问,还与卫监部门取得联系,尽快了解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所在。谢店长表示,经检验如果确实是超市的食物引发顾客身体出现不适,将会对顾客进行退一赔一的赔偿。

  调查:只有出厂时间

  据了解,按规定,只要是经过店内加工的“改刀”熟食制品,销售时间仅限于“改刀”后4小时内,上柜后超过四小时的食品都将被视为“过期”食品予以销毁。

  但在记者走访的几家超市内,产品上仅有出厂时间而没有动刀的具体时间,顾客该如何确定食品是否过期?

  线索提供者奖100元 作者:范献丰 李一能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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