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货物故意弄坏弄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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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14:19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王平)今天上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利用铁路运输合同诈骗保价赔偿款的案件,涉案的8名被告人被认定犯有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年2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河北省农民李某、田某、梅某等7人与哈密铁路分局哈密火车站货场安全员王某某相互勾结,实施诈骗。2002年6月至2004年4月间,李某、田某、梅某等人在天津南仓站、北京丰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过程中,采取低价货物高额投入保价的方法,故意造成货物毁损、灭失,而后伪造清单或假发票,通过办理货物赔偿的负责人王某某骗取铁路货物运输保价赔偿款,其行为均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