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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养令可否“温柔”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5:4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网民“DAHU”留言省长信箱

  8月8日,一位网名“DAHU”的乐山市民在宠物论坛CPN的四川板块上发布了一个建议政府修改《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的帖子,引起了论坛上的激烈讨论。多数养宠市民认为,法令应该有所修改,使其更加规范化和人性化。这封信同时发到了省政协公众信息网“来宾留言”和网上省长信箱中。

  宠物话题

  写信打狗行动是否过激

  四川乐山某证券公司系统管理员王斌是一

  位爱宠人士,他在公开信中写道:尊敬的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近年以来,四川省范围内狂犬病呈多发趋势,政府也在前不久就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在成都、乐山、仁寿等各市县,一时间,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打狗”和“禁狗”运动,成都近日的禁狗热度各大媒体多有报道,姑且不提;以仁寿县为例,7月中旬即打狗达7000余只,其中甚至包括已经依法免疫的犬只(见7月15日《华西都市报》)。

  王斌提出看法,认为“若对法令进行合理化的修正,就能最大限度地兼顾公民的利益”。记者通过QQ,对王斌进行了采访,他说,现在家庭饲养宠物犬以及随之而来的整个宠物相关产业链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客观存在;对于某些地方组织人员翻墙入室去打公民在家养着的狗,简直可以说是对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精神的无情嘲弄。

  质疑

  三处规定不合理

  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王斌认为其中几个规定不太合理。

  ———烈性犬=导盲犬小Q?

  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成年犬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此规定就属于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市区内除非是有警卫或专门用途,家庭一般不宜饲养烈性犬,“35厘米”的初衷在此,问题在于,哪些是烈性犬种?规定并没有细分。

  他认为,从理论上说,国际上如AKC等权威性机构有的是现成的标准分类可以参考;从实践上说,众所周知很多大型犬种,如圣伯纳、金毛寻回猎犬、拉布拉多猎犬等等,都是性格温和、服从性强、适合家养和为盲人、残疾人提供良好服务的优秀品种。成都市还专门组织了金毛犬去福利院为弱势群体服务;成都近来公映的电影《导盲犬小Q》,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客观现实。一边要利用人家为人类服务,一边说人家是烈性犬捕而杀之,岂不是太没有道理了么?

  他建议,政府应该在犬只大小上进行更科学详尽的限养品种规定。

  ———户外遛狗场所规定可否听证?他认为,对政府管理的公共场所,就宠物能否进入,能进入哪些场所,进入公共场所需遵守何种约束,应该是在普遍进行民意调查和市民听证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条款为好。

  《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携犬进行户外活动,其活动区域限于居民居住区,犬主户籍所在的户外附近。”

  这个规定很让人犯糊涂,“附近”到底是多近?难道说咱们老百姓遛个狗还要先要求个司法解释,看看这个“附近”到底有多近?

  ———向养狗市民增收清洁费如何?针对禁止户外遛狗,他希望政府在各城区、各社区,划定相对固定的允许宠物活动的区域,同时按照《条例》在免疫、出行上的具体规定对犬主人进行管理;对犬只乱拉粪便、影响公共卫生问题,他建议除了对犬主进行必要的公德宣传教育,政府可以依法对已经办理了登记和免疫的合法犬只,向犬主人定期收取适当的环境清洁费用,同时对不遵守规定影响环境卫生的主人依法处罚。

  建议严禁随意抛弃死犬

  王斌还指出一些《规定》中尚不完善的内容,希望以后能够得到补充。如“要求犬主人必须依法强制履行免疫义务和进行犬的基本家居良好习惯的训练”,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噪音扰民、胡乱扑咬行人等不良行为带来的困扰,训犬业和宠物学校作为整个宠物产业链不可或缺的一环,应该在政府指导和监督之下发挥更好的作用。

  此外,还有“坚决严禁随意抛弃犬只,尤其是患病犬只”,他认为,越来越多的城市流浪动物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已经影响到城市的公共卫生和生存环境;而患有传染病甚至狂犬病的犬只被随意抛置,则已经可以说是蓄意破坏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政府应该从源头来控制这种不正常的现象。“这样的行为如果对公众环境构成了影响,他就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他表达了自己写信的初衷,希望政府尽快出台新的、适应城市各阶层市民利益的《犬只管理条例》,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邀请尽可能多的阶层人士,包括喜欢动物和不喜欢动物的人,包括专家和普通老百姓,召开听证会和民意调

  查,在各阶层达到共同认可的基础上制定一个管理法规。 早报记者代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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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导沈湘:

  ———养与不养宠物是自由,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就不能禁止。任何法律都涉及到普通百姓的生活,特别是宠物饲养,直接与老百姓的生活相关,多听老百姓的意见,那么这个法律会科学得多,使用成本也会低得多。世界立法有两个趋势:立法中的环保主义倾向,宽泛地说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善待动物就是善待自然,这是一种进步。第二个就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于孤寡老人,残疾人,狗相当于半个人,养狗不一定是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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