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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如厕摔伤责任该谁负 法院判餐饮方赔偿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7:23 龙虎网

  【龙虎网讯】今年3月,张女士在白下区某火锅店不幸摔倒,送医院后被诊断为骨折。张女士认为自己在饭店里摔伤。店家应承担赔偿责任,遂把火锅店的经营者某餐饮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10万余元。近日。白下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公司一次性赔偿该女士近两万元。

  今年3月某日晚7点左右,张女士和家人、同事到白下区某火锅店吃饭,点餐后去了趟
洗手间,在跨出厕所台阶时,不慎摔倒在台阶下。在医院,张女士被诊断为左大腿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随后,医院对张女士进行了手术治疗。至今年4月。共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此后,张女士多次要求火锅店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但协商无果。张女士遂将餐饮公司告上了法院。

  庭审中,被告餐饮公司认为,张女士摔伤并不是他们的过错造成的。他们辩称,火锅店洗手间铺设的是防滑地砖,墙上挂着“注意安全”的警示牌,作为餐饮经营者,他们已经尽到了合理范围内保护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摔倒的洗手间与厨房相邻,且其摔倒时正值顾客用餐高峰期。火锅店作为经营者,应当对服务员在此时频繁进出厨房,由厨房及顾客就餐的铁板、小火锅散发出来的油烟、热气.可能使洗手间地面产生油腻、湿滑的情况有充分的认识,更应通过铺设防滑垫等措施保护顾客的人身安全,以避免不良后果发生。火锅店虽然在墙上粘贴“注意安全”的警示牌。但并不能表明其已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同时认为,张女士作为身体正常、。没有生理缺陷的普通消费者,应当具有正常的自我保护能力,负有注意义务。其上完洗手间后不慎摔倒,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餐饮公司承担张女士实际治疗费用的70%。

  作者:白民三 梅桢 双江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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