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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陪审员搭起“帮教桥”——羊城“金不换”工程启示之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9:51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记者李岱娜

  编者按:自1992年开始实施至今,羊城“金不换”工程在惩治未成年犯罪,帮教、矫治犯罪和边缘青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被中央文明办评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三等奖”。近日,我市由团市委、法院等部门组成的考察组专程前往参观学习,对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
展进行考察。本报记者随行采访,今起将推出关于羊城“金不换”工程启示的系列报道。

  我市一向重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将此作为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材的具体举措,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体系。为探索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汕头考察组专程来到广州“取经”。短短3天的行程,羊城“金不换”工程这条具有东方伦理色彩、注重道德感化和思想教育的少年犯罪预防和矫治之路,给考察组带来许多有益的启迪。对青少年的教育、矫治不是某个人、某单位或部门能解决的,而应该由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开展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才能奏效。1992年,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广州市委提出倡议,与广州市司法机关、教育部门、新闻机构、社会团体等11家单位联合发起羊城“金不换”工程,全称是“广州市社会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青少年金不换工程”,其取名来自“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古语。这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是由一系列相关机构和制度所组成,而特邀陪审员制度就是其中最为根本和重要的一项建制。13年来,这支骨干力量从少年刑事案件的庭审和庭前到庭后延伸,为无数违法犯罪青少年带来了温暖和希望,挽救了数以千计的失足青少年,使他们重塑自我,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每次在开庭前,由法庭指定的两名特邀陪审员与合议庭的其他审判人员共同抓好教育工作,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生活背景、成长经历、受教育程度以及导致犯罪的主要原因等展开调查,找准“感化点”促使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向法庭提交书面调查报告,但不再参与该案的陪审工作。庭审时,新的特邀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行使审判权。事实上,这些陪审员大多是从事少年教育工作的团干部,有的还是老师,因此在庭审时的特殊思想教育阶段以及庭审向后延伸工作中,他们都能发挥出独到的作用,促使少年犯悔罪转化。一方面,对每一名列为帮教对象的少年缓刑犯,指定的两名特邀陪审员会进行追踪考察、帮教,采取多样化的有效手段进行多次的耐心教育,并每个月定期向法院汇报缓刑表现及学习、生活情况,为少年法庭对该未成年被告人的最终判决提供酌情处理的依据;另一方面,特邀陪审员还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基地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努力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良师益友。

  如今,特邀陪审员的来源更为广泛,采用基层组织推荐和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并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成员从原来单一的共青团组织干部扩大到司法、教育、文化、新闻、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多个单位的业内人士,队伍不断壮大,到目前为止,人数已经增加到600多人。据不完全统计,至2004年5月份,广州市有近百名陪审员参加了庭审工作,有1260人次参加了帮教工作,共帮教1745人,广州市两级法院判处的1200名少年犯得到了矫治,刑满释放556

  名少年重归社会后,无一重新犯罪。这支核心队伍让我们看到从案件陪审、追踪帮教、庭前调查、法制教育等环节取得的可喜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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