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法院判辞职机长各赔100万 原单位损失下家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4:12 龙虎网

  【龙虎网讯】据业内人士介绍,去年,我国多家民营航空公司横空出世,民航飞行员成为稀缺人才。为吸引国有航空公司经验老到的飞行员加盟,不少民营航空公司不惜高薪求贤。这对不少对目前的薪酬待遇不满的飞行员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一时引发了多家国有航空公司的几十名飞行员陆续跳槽。

  此案原告某航空公司代理律师对记者说,培养一个飞行员非常不易,单位每年都要花
费巨额培训费,一个成熟的飞行员离开,公司又要花巨资培养新手,这样的损失无法计算。因此,单位向单方辞职的飞行员索赔的做法无可厚非。

  据了解,今年5月2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5部委办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该文件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招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在职飞行人员的,根据现行航空运输企业招收录用培训飞行员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可参照70—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

  同年6月8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又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为尽快解决目前飞行人员与航空公司的劳资纠纷,对2005年3月1日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原则上按100万元作为对原航空公司的补偿。”

  本案的主审法官表示,以上两个文件的出台,基本上明确了由飞行员辞职引发的相关劳动争议该怎么处理、赔偿金额该怎么计算。据此,法院作出了由辞职飞行员各赔100万元的判决,而一旦陈亮和刘平被其他航空公司录用,这笔钱最终将由接收单位埋单。

  作者:张璐 刘思思

  (来源:南京日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