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前世今生”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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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作者之一状告出版方未经授权索赔九万元 本报讯记者梁克毅、实习生张西陆报道:由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广东的前世今生》一书惹上侵权官司———该书使用了作者刘军(笔名刘深)撰写的五篇文章,刘以未经授权为由,先将花城出版社告上法庭,后又追加广州某都市报及其法人为被告,索要9万元赔偿。近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双方争论焦点主要是“文章是否法人作品”、“出版社是否承担责任”、“赔偿数额”等三个问题。刘军的律师认为,该书的编者某都市报和出版者花城出版社擅自在该书中使用其5篇作品,约占全书文字篇幅的七分之一,署名却为“某都市报专刊副刊部集体创作”。同时,该书还对其中一篇文章作了删改,侵犯其著作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该书的公开出版和发行也侵犯了刘军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刘军在起诉书中,请求法庭判令被告立刻停止侵权行为、收回侵权书籍予以销毁;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各种损失共9万元。 对此,花城出版社的代理人却大呼“冤枉”,称已尽义务,无需负责:出版社与某都市报签有合同,该书的出版已得到授权,该报也表示愿为此承担责任。 另两名被告也不同意原告的指控,称原告所写5篇文章,性质为法人作品,除署名权和获得劳务费权外,其他著作权都应归某都市报所有,作者也无保持作品完整的权利。同时,该书已付刘深稿酬共3000元,远远多于国家规定的稿费费用。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法庭将择日宣判。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