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宗泽:用好用足“新规”痛击“两抢”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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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2:35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打击“两抢”犯罪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昨天上午,市委政法委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如何用好用足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加大力度打击“两抢”犯罪。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宗泽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的宗旨,巩固改革开放成果,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做好综治工作,加大打击“两抢”力度。“两抢”犯
我市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两抢”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今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打击“两抢”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等专项行动,加强对“两抢”犯罪的打击和防控力度。今年前7个月,全市立“两抢”刑事案件2000多宗,比去年同期下降17.3%,其中抢劫案件下降12.9%,抢夺案件下降24.5%;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610名,缴获被盗抢机动车155辆(其中汽车35辆)。市检察机关在打击“两抢”犯罪中坚持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的侦查,坚持专案专办,突出打击重点,快捕快诉。全市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团伙抢劫、抢夺,在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抢劫、抢夺,入户抢劫,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等。今年来判决生效的“两抢”罪犯482人,比去年同期上升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8人,判处死刑5人,五年以上重刑率达33.8%,比其他刑事案件重刑率高出11.5%。 蔡宗泽在讲话中指出,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意见较大的就是“两抢”犯罪。我市打击“两抢”刑事犯罪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任务还很重,形势比较严峻,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法各单位要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的契机,认真组织研究、学习,用好、用足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痛击“两抢”犯罪。在组织学习的同时,要注意学习其他地方的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此外,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合力量加强路面控制能力,加强出租屋和摩托车管理。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黄锦华出席会议并就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两抢”犯罪提出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