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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心语:谁来约束我们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23:34 今晚报

  现在,公共场所安装了一些安全防控装置,俗称电子眼。虽然尚有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不应否认电子眼在约束人们的行为、强化其法律意识、规范社会秩序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般来说,人的自然本性都有自我中心、趋利避害的“倾向”,如果缺少后天的修养和精神上的追求,我们就会屈服于自己的本能;如果缺少法律的强力约束和事后的惩罚,人
们更会损人利己违法乱纪。法律需要人们的自觉遵守,法律之外,则是道德空间,其作用更大更广泛。哲学家康德曾说过,有两种东西,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增无减的敬畏,那就是天上的星空和人们心中的道德法则。道德的作用要人们自我约束,有时还要懂得惧怕:冥冥之中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在时刻“看”着你,当你做“坏事”的时候,总难逃它的“法眼”,难逃最终的惩罚。在这样一种文化背景下,惩罚很多是来自于良心的拷问或不安。

  然而,当很多人并没有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心中的“道德法则”也不再那么令其敬畏的时候,当一些人做了坏事不仅不再遭受良心的拷问,反而因未被发现而心满意足,自以为得计的时候,一些具体、直接的控制处罚手段,就是不得已的选择。如,鉴于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如此普遍,而人为的监管又鞭长莫及,安装一些电子监控装置,就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可以帮助人们重树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

  想一想,在每个红绿灯下、每个步行街口,如果没有穿制服手持罚款单的警察在旁威慑,那勇闯红灯、步行街的车辆(主要是自行车)便会像潮水一般涌现,很多时候,他们是越过交通协管员或保安的身体屏障,满脸胜利的喜悦,一路高歌猛进。看到这种情形,稍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悲哀。如果有电子眼将他们的行为摄录下来,作为处罚的依据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违法行为一定会有收敛。如果道德良心这只无形的眼睛已不足以令人畏惧,一只真实的眼睛——电子眼就是现实所需要的,而且不应局限在交通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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