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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抄价格合法不合法 市民货比三家绝不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4: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晶、实习生柯懿洛报道:炎热的8月对商家来说却是销售的淡季,为吸引顾客,商家频频抛出的各类低价促销活动在羊城的各大卖场争相上演。大家都在号称自己是最低价,为了货比三家,消费者到超市等卖场抄录商品价格却遭到粗暴阻拦的事件最近屡屡发生,到底消费者是否有此权利呢?

  ———典型案例———

  日前,李小姐向本报投诉:她打算买台空调,看到广州各大百货店近日大做广告促销电器,希望能够比较一下在大卖场销售的同款空调哪一个更划算。于是,她来到在北京路附近的“苏×电器连锁店”,服务员告诉她,某款空调现在搞特价,比以前便宜了200元。李小姐便掏出本子准备记下空调的型号与价钱。这时,另一服务员走过来阻止;李小姐再三表示只是记录型号与价钱,但是对方态度强硬:“就是不给抄!”李小姐十分疑惑:每一个消费者都希望买到最便宜的东西,所以往往货比三家。难道消费者无权记录商家已经标明的型号与价钱吗?

  ———超市回应———

  对此,一些超市的负责人回应: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商家为了保护自己,采取某些方法阻止“间谍”窃取自己的情况,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是消费者为了买东西而记录,也是允许的。消费者只要先与超市的服务员说明情况,便可记录,超市的服务员不应阻止。

  ———专家建议———

  中山大学的经济学博士王传辉表示,法律上没有规定消费者不可以记录商品的信息,也就是说,消费者记录商品信息是合法的,商家没有权力阻止。同时,法律只是保护“秘密”信息,商品的价格都是公开的,不存在秘密,国家法律不保护这些信息。而且,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和比较商品的性能,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另有法律专家告诉记者,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没有规定消费者在市场内不可以记录产品的资料,只是很多厂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自行规定不给消费者记录,这种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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