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要求孙辈赡养遇难 外孙女拒付赡养费被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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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1:2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亲生女儿生活困难无力赡养,91岁高龄的李老太太只好将5个外孙子女告上南京江宁区法院,索要赡养费和医疗费。法院的判决虽然支持了老人的请求,却在执行阶段遇到了传统观念的挑战,令执行法官殚精竭虑仍难以彻底解决。 李老太太是南京江宁区麒麟镇青西村村民,一生相夫教子过着平常日子,到了晚年却迫于生计两次与子孙对簿公堂。老人打第一场官司,大约是在3年前。当时老伴病重,为治病
大女儿迟迟没有付钱。李老太太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执行法官深入大女儿的家庭和村委会了解后发现,已经年过六旬的大女儿没有收入,自己的生活也要靠5个儿女赡养,根本没有再赡养父母的能力。2003年,案件被迫终止执行。李老太太的老伴也在此时离开了人世。 汤山法庭接到了李老太太的第二份诉状,而老人这次告的,是大女儿的5个子女,老人想让这5个外孙替他们的母亲尽赡养义务。老人的要求在当地村民们看来有些“离谱”,却并非“无理取闹”,因为《婚姻法》第28条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院据此判决,李老太太的5个外孙每人每月负担老人60元生活费。 但是没有一个人主动付钱。去年9月,赢了官司却分文未得的李老太太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法官多次上门,5个外孙的情绪非常抵触,特别是赵富霞、赵富香和赵富琴这3个外孙女:“嫁出门的女儿泼出门的水,赡养父母那是儿子媳妇的事情,跟女儿无关。连亲娘都不用我们养,更何况是外婆,轮得到我们来养吗?” 李老太太有个外孙在无锡一家科研单位,为了帮老人拿到赡养费,江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忠林亲自赶往无锡。“在农村,这种观念很普遍,你也不能说她们不对。毕竟她们还有自己的公公婆婆要服侍呢。”当着朱忠林的面,赵某忍不住替自己的姐妹辩解。“但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只能无条件执行。再说,外婆这么老了,你们替自己的母亲尽点孝心又何妨呢?谁还没有老的时候啊。”朱忠林深有感触地说。 朱忠林的劝解,只说动了李老太太的两个外孙,让他们各自支付了今年的564元赡养费。其余3个外孙女仍然不依不饶,每次见到执行法官都会大吵大闹。“没办法,我们只能让她们上了这期的‘执行曝光台’。但我们的初衷不是想叫她们难堪或下不了台,而是希望能让她们有所触动,多替老人想一想。”朱忠林告诉记者,经了解,李老太太这3个外孙女的家庭条件还是不错的,主要还是过不了“观念”这道关。(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