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打伤乘客乘客砸坏出租车 司机和乘客互指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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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5:3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手持“十级伤残鉴定书”的杨民在法庭上底气十足,他说:“今年2月2日晚上11点左右,我在四平苑乘他的出租车回家。到定淮门1号竟然要12块钱,我难道不认识回家的路,他竟然还绕道宰我。我一气甩了10元就下车了。哪知道他冲上来用撬棍打我头,我反过身去跟他拼了。后来这混蛋开车逃走,我就打了110报警。”当天晚上杨民被送至中大医院,在医院花了1808元。
“这家伙简直在胡说八道。事发当天,他在南堡新寓乘坐我的车回家,到达定淮门时,他不付钱就下车走了。我就随手拿个套统扳子追上去要钱,他回手就打我,我顺手用工具也打了他。后来他追着我打,并将我车子的倒车镜扳坏、雨刮器扳断、前挡风玻璃砸裂。”司机李志说。他认为杨民在此事上有很大过错,并且杨民的手伤完全是在砸车时弄伤的,所以他只能象征性地赔点医疗费。同时,杨民要支付车辆维修费1025元、车资12.7元。 法院根据证据查明了事实。杨民坐车不付一分钱是纠纷的导火线,李志在推搡中使用随车工具击打人,过错更为明显。因此,对纠纷所造成的除精神损害以外的全部损失,杨民承担40%,李志承担60%。法院判决李志赔偿杨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衣损费等费用的60%,共计13893.88元。杨民赔偿李志车辆维修费等的40%,计415元。 作者: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