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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欲自杀的一日本人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6:45 新民晚报

  经法院调解,须原康之答应一年内偿还医院欠款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李鸿光)昨天,日籍人士须原康之在日本驻沪总领事馆副领事的陪同下来到上海静安区法院。总领事馆副领事来法院,是因为须原康之拖欠上海某医院治疗抢救费31426.71元被告上法院。法院在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及时开庭。经调解,须原康之答应在2006年8月15日前对上述钱款,作一次性偿还。

  现年55岁的须原康之,系日本东京无业人员。今年上半年他从日本来沪谋职,由于语言不通交流困难,须原康之产生了厌世情绪。今年7月6日下午,他在上海某宾馆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被宾馆发现后送至医院抢救,7月11日他在医院签下支付医疗费用“保证书”,7月15日须原康之出院。治疗期间,须原康之拖欠住院费、治疗费等医疗费用3万余元。穷困潦倒的须原康之因无法承担这笔费用而被告上法庭,并被法院限制出境。

  昨天上午,须原康之在离境不成之后,找到日本驻沪总领事请求帮助。总领事以他在上海没有经济来源,限制他往返,扣下护照换发归国证明,并在副领事陪同下来到上海静安区法院。面对起诉书的指控,须原康之说在日本他没有亲戚,在上海也没有经济来源,想用自杀了结一生。对医院的大力抢救,须原康之表示感谢,并表示待他回国后想办法筹款支付欠下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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