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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挖土机抢“废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9:53 南京晨报

  晨报讯现年28岁的李军住在江宁区某国有铁矿场区。去年,无固定职业的他来到矿上,发现已歇业的乙炔厂内有不少废旧钢铁,便试探着向矿上买下了2个废弃铁罐,倒手卖个好价钱。不久,他再次向矿领导提出“把矿上闲置不用的水泥墩砸掉”,既算清理杂物,也能取出水泥墩里的钢铁卖钱,但遭到矿领导的拒绝。但李军并不死心,此后,他和另一无业人员杨飞一起,从社会上招了一批“雇工”,开着一台租来的挖掘机来到铁矿,众人将场内的水泥墩等砸掉,从中取走钢筋,还顺手牵走了铁罐等铁器。

  据了解,当天李军、杨飞一伙人不顾保卫科人员的劝阻,多次进厂抢“废铁”。当日,他们装了3辆农用车钢铁共计5.6吨,在一收购店卖得1.26万元。后公安人员将两人抓获。据办案法官介绍,这些废弃的钢铁虽闲置不用,但属于国有财产,李军、杨飞的行为已构成了聚众哄抢罪。与盗窃罪、抢劫罪不同的是,聚众哄抢罪是聚集多人强行掠夺公私财产,一般是公然哄抢,但受到刑罚的并非所有参与者,一般只有其中的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会被判处此种刑罚。昨天,2名首要分子因犯哄抢国有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3年。

  作者:江研 李克诚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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