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毒瘾发作 母亲帮着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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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6:03 新民晚报 | |||||||||
——一个家庭对子女溺爱引出的惨痛教训 一起贩毒案件日前由长宁区法院作出判决。这起案件的背后,则隐藏了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一个关于家庭中子女教育问题的惨痛教训。聋人许爱珍为了溺爱子女,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帮女儿购毒。
受女之托购毒品 今年3月16日下午2时左右,长宁区苏州河边的河星旅社门口,一位中年妇女紧张地左右张望。在犹豫片刻后,她踏进了旅馆的大门,径奔207号房间。开门的是一位20岁出头的男青年,中年妇女是个聋人,经过一番笔谈交流后,男青年掏出一个小纸包。这妇女接过后正要快步离开,几个便衣警察围住了她…… 被便衣警察带走的妇女叫许爱珍,经警方鉴定,小纸包内为0.11克海洛因。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她居然是受女儿之托来购毒的。 对子女极度溺爱 许爱珍的一家四口全是聋人,女儿、儿子都是先天性的。因为给了两个孩子不健康的身体,所以许爱珍格外疼惜他们,对他们的要求几乎是有求必应。两个孩子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工作,做母亲的也就任由他们闲在家里。转眼女儿王君快年近三十,儿子王斌也二十好几,但两个孩子吃、穿、住、用都是父母的,更谈不上成家立业了。 母亲的溺爱使得原本身体残疾的姐弟俩在自我责任心缺失的同时,又在浑浑噩噩中蹉跎了青春。今年初,姐弟两个因为交友不慎染上毒瘾,许爱珍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许爱珍也曾经劝说过孩子,并且以拒绝给付零用钱来断他们的“粮”。但是每每看到一双儿女毒瘾发作时的痛苦状,她又不忍心了。 铤而走险受处罚 3月16日中午,王君午饭后毒瘾渐渐上来。她请求母亲帮她去购买毒品,并且告诉她平时自己都是从河星旅社一个叫刘玉安的东北人手中购买毒品的。许爱珍看着女儿的惨状,终于铤而走险。 贩毒的东北人刘玉安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许爱珍因为购毒数量微小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她所作的讯问笔录则成为指控刘玉安贩毒罪成立的重要书证。 可悲的是这个证据,同样也是她教育子女失败的证据。作为一个特殊家庭的主妇,作为一个培养教育残疾子女的残疾母亲,她的遭遇在受到处罚后更应该引发社会的思考和关注。 本报记者 袁玮 通讯员 金文斌 记者手记 家长对子女的不当教育导致子女行为偏差是一个较为普遍的规律,在法院受理的青少年案件中,绝大多数都可归因于教育问题。聋人家庭中,这个问题尤为突出。 小家庭离不开大社会,聋人也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加强对聋人的管理、教育,从克服生理残疾的技能教育,扩展到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并且让全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扶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