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网络赌球 获刑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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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4:4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高新区法院对一起网络赌球案公开宣判。史忠鑫作为台湾最大赌博公司“宝赢”投注公司(以下简称“宝赢”)的成都代理商,发展会员网上赌球牟取暴利。法院以赌博罪判处史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因史怀孕,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起,史忠鑫开始利用“宝赢”的网络平台吸收人员进行赌球,史与“宝赢”以“三七开”比例获利和承担风险。史忠鑫先后发展了4名参赌人员。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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