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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盗索赔 保险公司代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07:13 成都日报

  (向明 记者 晨迪) 车子在宾馆被盗,保险公司代车主向宾馆索赔,这起新类型的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日前被崇州法院受理。

  据保险公司表示,2004年10月21日晚甘孜州乡城县某单位一行三人驾驶一辆三菱帕杰罗越野车入住崇州市一家宾馆,在宾馆保安的指挥下,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宾馆车库内。次日早晨8时许,驾驶员取车时却发现该车被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因被盗车辆在保险公司
保险,并投保了盗抢险,保险公司在详细查勘定损后,与失主达成赔偿协议,支付了失主保险赔偿款38万元。同时,保险公司与失主签订了《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取得了向宾馆的追偿权。

  保险公司认为,在宾馆住宿消费,宾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人身财产安全,宾馆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导致被保险人的车辆被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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