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700元伤人赔了两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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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12:4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盱眙人吕四(绰号)在为老乡推销了一台粉碎机后,为强拿700元好处费起了争执,随后纠集十余人闯入老乡家中,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近日,他被建邺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五年,并赔偿伤者25000元,同案被告人黄山(绰号)也获刑四年三个月,赔偿伤者5000元。 吕四在河西双闸以贩卖猪肉为生。去年12月20日,经吕四介绍,同乡小勇以1500元销
去年12月27日晚,吕四纠集了徐州人黄山(绰号)、好友贾六(绰号)等十余人,购买了木棍,为防止夜晚械斗中误伤自己人,又购买了白手套统一戴上,一行人租了两辆面包车,于当晚七时许冲入小勇家,小勇一家也当即还击。一场混战过后,很多人被放倒,小勇和父亲的脑袋都差点被打爆,进了医院后发现脑内都有出血,属重伤。庭审中,当审判长问:“械斗中为何要戴白手套?”吕四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电视上黑帮都是这样的,怕伤了自己人。”(保华 双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