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质监向企业作出承诺“撞车”监管不再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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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0:4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8月21日讯(记者 吕一男 通讯员 苏桂玉)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重复监管,甚至是同一部门内的“撞车”监管,给企业带来了负担。8月19日,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下属各级质监部门下发通知,杜绝重复到企业执法、检查行为的发生;如有违反者,企业可向各级质监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据了解,该通知要求市或区县执法机构对同一企业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进行处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执法、检查行为的监督。若发现单位和个人我行我素,违反上述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