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开刃匕首当街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48 大众网-鲁中晨报

  匕首、弹簧刀、大砍刀等管制刀具一直都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生产、销售的,可最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淄博市许多地方仍有不法商贩在对外出售管制刀具。

  8月19日12:00,记者来到淄川区通乾服装城门前的一个摊位前,这个摊位上只摆着几把短小的水果刀。当记者表示要大点的刀子时, 摊主走到离他摊位不远一无人摊位处,打开了摊位下面的一个储物箱,记者发现里面放了10余把弹簧刀和五六把带刀套的匕首。这
些弹簧刀和匕首做工都非常精细,而且都已开刃。最长的一把匕首长约25厘米左右,最短的也有20厘米。其中价格最贵的20元左右,便宜的不到10元钱。

  当记者询问有没有再长些的刀时,摊主从同一个储物箱里拿出了四五把长短不一、明晃晃的砍刀。这些砍刀刀刃锋利,长度都在三四十厘米左右。

  最后,记者花20元钱买下了最长的一把匕首。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并不难买到。8月20日晚,记者在张店东三路和步行街的夜市上,均发现有小贩在偷着出售管制刀具。这些小贩大多只在摊位上摆些水果刀、指甲刀等小刀具,较大的刀具则藏在离自己一定距离的地方。只要有人去买,他们就会把这些刀具拿出来。当晚,记者就在张店东三路一杂货摊上,花12元钱买了一把长15厘米左右的弹簧刀。这名摊主还向记者透露,各式各样的刀具他那里都有,如果需要的话,可以事先预定。

  (本报记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