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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罗水秀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1:32 深圳新闻网

  8月13日晚上,21岁的罗水秀因被怀疑盗窃物品,被松岗街道沙浦围社区东方红百货商场的员工长时间暴力折磨,严重受伤,胎儿流产。经本报等媒体报道后,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极为愤慨,当即作出指示:“这种行为是野兽般的行为,践踏人权,漠视人的生命。”李鸿忠书记还指示说,要对此严查,严办,只有这样,才能对人民群众负责,体现执政为民。李鸿忠书记对此事件的关注与指示,充分体现了深圳市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市民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查处各类侵犯市民权益行为的决心。

  罗水秀被殴打的那一刻,只能用惨无人道来形容。女性的尊严被任意剥夺,母亲丧失了即将出世的孩子,公民的合法权利被暴力禁锢,法律的尊严受到了践踏。

  文明城市不能容许暴戾与残忍!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有关部门正全力以赴医治受伤的罗水秀,让她尽早恢复健康。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涉嫌犯罪的东方红百货老板陈鹏飞及商场两名防损员在事发当天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全力抓捕另位两名在逃疑犯。

  对这起非法事件,我们在愤怒谴责的同时,还需要更进一步地思索:如何从法律层面上,彻底消除这种与现代法治社会相悖的“私刑滥用”行为?是否能够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发生?

  在现代法制社会,保护所有人的权利,首先要从不折不扣地保护一个人的权利做起。政府、媒体之所以高度关注罗水秀被打事件,是因为党和政府强调依法治国、以民为本,强调要采取完善的法律措施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

  相关的反思与善后已经开始。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事发的沙埔围社区东方红商场,在商场门前举行了一个“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咨询”活动。紧接着对各大营业场所进行排查,同时加强法律普及教育,提高商场安保人员素质。这是对目前不少人普遍存在的法制意识淡漠、“打小偷没有错”思维误区进行普法。矫正一种社会行为,首先需要观念上的矫正,要通过不断的法律宣传,让大家明白:公民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哪怕是在制止违法行为,也必须以自身的合法行为为前提,否则,就会涉嫌犯罪。

  对于涉嫌暴力的凶手,必须严惩不贷。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法律的尊严必须在最需要法律庇护的人群中体现。

  对罗水秀的全力救治,是法律“无救济即无权利”属性的表达。我们要用行动向罗水秀证明:遭遇这样的不幸,这是个别不法之徒的所作所为;而这座城市,会给予罗水秀更多的爱与支持。李鸿忠书记的指示与有关部门的迅速行动,就是深圳市积极保护市民权益的又一体现。保护弱者罗水秀。就是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 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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