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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庭审理涉案540万元的地下“钱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21:58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8月24日电(陈瑞)仅读过小学的金家柱和其老婆、二儿媳等开了一家地下“钱庄”,“生意”甚至比当地信用社还要“红火”。几年中,金家柱一家竟靠着不高的骗术非法揽来共计541.1万余元的巨资并突然潜逃。备受社会各界及500多名受害人广为关注的安徽肥西“地下钱庄”案24日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

  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金家柱,今年52岁,原籍安徽南陵县。据指控,
从1999年2月,金家柱、丁学习夫妇及其二儿媳刘光霞等人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采取高利息为诱饵,先后从肥西县原长安、雷麻、南岗乡等地骗取非法集资款人民币5411950元。其中,被骗数额最大的为30多万元,最少的为1000多元。在金家柱一家涉及此案的4人中,仅有儿子金庆华读过初中,金家柱和刘光霞是小学文化,丁学习是一天书也没读过。但就是这4名文盲、半文盲却在当地骗取了数百万元并于2002年8月2日举家携款潜逃。

  据了解,在金家柱家存款手续相当简单,只要金家柱二儿媳妇刘光霞开具一张盖有金家柱私章的普通收据,当地老百姓就把大把的钱交给金家柱了。为什么当地老百姓不将钱存到银行里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害者表示,当初之所以把钱放在金家柱那里,是因为金家柱给的利息高,开始时利息可以高达2分。最主要的是,在这些农民朴实的观念中,他们和金家柱乡里乡亲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们信任金家柱会还钱的。而且金家有几处房产,还有汽车,“生意做得很大”,他们认为把钱存在他那里放心。

  据了解,在集资初期,金家柱信誉还不错,储户随时要钱,随时能取到,并按年足额支付利息,在当地口碑甚好。生意红火时,金家柱家比当地信用社的生意还好。

  但随着生意的亏本,金家柱偿还能力越来越低。为了让周围集资群众相信其家庭具有经济实力,金家柱便将后续集资到的款项,用来建房、购车及付高息。这样做的目的是“装门面”,对外造成其家大业大的假象,使外面的人敢到他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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