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摔成植物人 医院赔偿15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16: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杭州8月25日专电一病人入住医院当天即翻落地上,被摔成了植物人,家属要求赔偿。宁波镇海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医院承担15万元的费用。 今年55岁的王某因酒精中毒,于2002年7月送至宁波市某医院治疗。当晚王某从病床上
王某妻子认为王某享受的是特级护理,医护人员未按操作规定用护带将他绑定在床上,导致他坠床,颅脑受伤,医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002年12月王某妻子以王某的名义诉至镇海法院,要求医院赔偿35万元。但医院认为,此起事件并非自身过错,双方僵持不下。 受法院委托,宁波市医学会出具鉴定书,认为引起王某颅脑外伤的原因是坠床。医护人员对疾病严密观察欠及时,缺乏病情及护理病历记录,特级护理病人交接班制度不健全,鉴定该病例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据此,镇海法院依照有关法规,一审判决医院赔偿王某损失35万元的45%,计157500元。(郑黎 郑淑红)(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