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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索赔不成 粪便泼向食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53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高青8月25日讯(记者 苏一宏 通讯员 尹海涛)只因3棵小树,竟然狮子大开口向一公司索要赔偿款2000元,目的没有达到便恼羞成怒,把粪便泼向该公司的办公室、食堂及工人的吃饭用具。8月22日,高青县公安局依法将王某行政拘留7日。

  8月18日10:00许,高青县公安局花沟派出所接到辖区一陶瓷公司报警,一名中年男子在公司院内耍无赖,到处泼洒粪便,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生产,工人无法吃饭饮水,花沟派
出所民警火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民警了解后得知,事发原因是这家公司在清理厕所时,清理出来的粪便放在了院子外面的杨树下面,致使3棵小杨树落叶而死。树主王某便向这家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公司负责人经过研究商定给王某3棵小树的赔偿款300元。然而,王某却不依不饶,坚决不接受这个赔偿金额,开口要价2000元。这家公司认为王某的要价太高,无法接受。

  为此,王某连续几天赖在这家公司里不走,并趁公司领导外出之机,将公司厕所里的粪便弄出,肆意泼洒,不但将粪便洒在公司办公室的办公桌上,还强行进入公司食堂,洒在里面的水桶里和工人们吃饭用的饭缸里,致使公司院里臭气熏天。

  花沟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后,依法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王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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