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芳”一审胜诉获赔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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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15:31 新民晚报 | |||||||||
张凯丽肖像权纠纷有说法 “刘慧芳”一审胜诉获赔8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通讯员胡建新)曾在电视连续剧《渴望》中成功扮演刘慧芳一角的著名演员张凯丽,因自己的形象被“超出范围”地用于医院有关男女生殖系统疾病治疗的医疗广告,将上海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医院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和经济损失共33万元。
前天下午,闸北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健桥医院在原刊登广告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向张凯丽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共8万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10元由被告健桥医院有限公司负担。 | |||||||||